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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國家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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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國際接軌!臺灣藉生物多樣性公約省思環境保育

採訪報導:程品璿
照片提供:李玲玲

生物多樣性指的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形式的總合,包括海洋、陸地和其他各類生態系和其中各種形形色色的生物物種和其基因。生物多樣性不僅讓地球上各類生命網絡穩定存續,更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重要基礎。

隨著社會發展和人類生活型態改變,生物生存的環境空間不斷受到破壞,造成生物快速、大量的消逝,影響了生態系的運作與功能,以及提供人類的諸多服務。為了加強保育生物多樣性、達到生物資源永續利用,1992年6月,全世界100多個國家的決策者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地球高峰會議,簽署「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簡稱CBD)」,隔年生效執行,期望透過締約方的努力,推動並落實保育生物多樣性、永續利用生物資源,以及公平分享使用遺傳資源所帶來的利益。

生物多樣性公約擴大自然環境保育範圍

從強調物種保育的「華盛頓公約」,發展到將保育範圍擴大到生態系與基因的「生物多樣性公約」,國際間不斷希望藉由締約方相互合作和制約的力量,改善全球生物多樣性和永續利用生物資源的問題。

在臺灣,不斷為生態保育投入影響力的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Society for Wildlife And Nature,簡稱SWAN),以積極行動宣揚環境保育的重要性,並參加國際生態保育組織所舉辦的國際會議。多年來,臺灣都以SWAN International的名義代表參加華盛頓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等會議,長期致力於生物多樣性研究的臺灣大學生態學與生物演化學教授李玲玲,也以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的身分,前往日本參與2010年10月在日本名古屋舉行的「第10屆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CBD-COP10)」。

本次會議除了檢視2002年所通過的策略規劃「2010目標(2010 Target)」是否達成外,也針對未來10年生物多樣性的工作提出更具體的規定和目標。李玲玲教授表示:「這次大會所審視、檢討的成果,雖然沒有達到2010年目標,但也藉此訂立下一個階段性策略計畫,確保更能保護自然生態、減緩生物多樣性流失,並建立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政策。」

第10屆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旗幟
第10屆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旗幟
第10屆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會議現場
第10屆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會議現場
2010國際生物多樣性年的省思與遠景

為了保育多樣化的生態系、物種與基因,在2002年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中,定下了「2010目標」,主要目的就是藉由世界各國的努力大幅減緩全球生物多樣性滅絕的速度;2006年,聯合國大會決議將2010年訂為「國際生物多樣性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Biodiversity)」,透過國際年的訂立,以激發更多保育行動、造成全球風潮。在2010年裡,各種生物保育相關活動在世界各地展開,聯合國也辦理了許多活動呼應國際生物多樣性年主題。

從各種調查指數發現,全球動植物生態持續惡化,生物跡象顯示生物多樣性保育的狀況嚴峻,需要各國凝聚更具體的共識來推動2010年之後的全球保育行動。「2010」不僅是一個重要的指標,除了檢討過去10年內全球生物多樣性目標失敗和原因外,更重要的是為下一個10年擬定實際的策略方案。

CBD-COP10通過名古屋協議與愛知目標

本次(CBD-COP10)總共通過47項決議,其中包括關於獲取遺傳資源以及公平分享惠益的「名古屋議定書(Nagoya Protocol on ABS)」與未來10年制定保護與永續利用生物多樣性的策略計劃,也就是「愛知目標(Aichi targets)」。為何需要訂定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均享國際協議?李玲玲教授說明,「因為要保障使用遺傳資源所衍生惠益的公平分享是名古屋議定書的重要目標,也讓各國政府仔細審思過去多個世紀以來,發展中國家的遺傳資源被利用卻未獲得應有回饋的問題」。

「愛知目標」則是制定下一個10年生物多樣性工作的策略與行動,主要內容包括降低生物多樣性的損失、保護生態系統,以及永續利用生物資源。從今年至2020年底前,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計劃要求全球至少要保護並有效管理10%的海洋和17%的陸地,以有效保護生物多樣性。

推動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維護環境生態

CBD-COP10除了通過「名古屋議定書」與「愛知目標」之外,也深入審議森林、內陸水域與海洋環境等議題。濕地保育與生物多樣性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臺灣濕地生態豐富,目前行政院已經通過「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並指定82處國家重要濕地,李玲玲教授說明這樣的措施,「能有效串聯整合政府部會資源、加強民眾對濕地生態的認知、增加濕地環境的調查,建構區域生態網絡等,是臺灣推動生物多樣性的展望」。

臺灣擁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雖然我國並非生物多樣性締約國,但為了保護與永續利用生物多樣性,仍應積極推動落實各項生物多樣性工作。李玲玲教授特別參加這場國際盛會,學習其他國家推動生物多樣性工作的國家機制和強化生物多樣性管理。在經驗分享過程中,最令她感到受益良多的就是「與自然和平共處的態度」。有越來越多的國家,不再將保護環境視為賠本的慈善事業,而是確實瞭解保護環境與生物多樣性,讓生物多樣性持續發揮提供人類各種物資,讓生態系發揮各項維繫人類生活品質、防災減災抗災的功能,永續利用生物多樣性使其帶來持續的經濟利益,並支持地方生計與創造工作機會,是一項成本最低而效益最高的投資。

日本生物多樣性落實在地方的成果展示
日本生物多樣性落實在地方的成果展示
日本企業投入生物多樣性維護的成果展示
日本企業投入生物多樣性維護的成果展示
讓生物多樣性成為政策與教育的主流

近年來臺灣民眾的保育意識逐漸抬頭、政府的保育工作階段性展開,國際化的經驗值交流也越來越多元。針對CBD-COP10將2011-2020年訂為「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十年(International Decade of Biodiversity)」計畫,建立共享基因資源的獲取與惠益均享的機制,最重要的還是達到減緩甚至停止生物多樣性的消逝。

環境教育工作是推動生物多樣性的基礎;政府建立健全完善的保育法規和制度則是系統的強化,李玲玲教授希望政府能將生物多樣性納入政策制定和教育宣導的主流,讓民眾認識生物多樣性,在生活中落實保護生態系統,實現「人類與自然的和諧共存」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