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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生國家公園署 為永續國土奠基石

撰  文:蕭安瑾、薛宏甫,摘自356期Taiwan News財經‧文化週刊  
圖片提供:各園家公園管理處
陽明山國家公園

陽明山國家公園
雪霸國家公園

雪霸國家公園
太魯閣國家公園

太魯閣國家公園
玉山國家公園

玉山國家公園
墾丁國家公園

墾丁國家公園
金門國家公園

金門國家公園
東沙環礁國家公園

東沙環礁國家公園

立法院上個會期,環保團體成功地說服立法委員與內政部撤回原先提出的國家公園法修正案。只是,政局紛亂的此時,大多數民眾或許未曾注意這則訊息,更不知道立委與政院原先所提的國家公園法修正案,可能會帶給國家公園生態更多的破壞,並使國家公園成為地方勢力分食國家資源的競技場。

首先,立法院的內政委員會在5月14日初審通過,這個由內政部提出的國家公園法第四條修正案,提議廢止現行的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將其變更為成員浮動的委員會,納入國家公園所在地的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居民代表。法條中同時載明該委員會成員中,居民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如果此修正案通過,未來國家公園的設立、廢止或變更就由這樣的委員會決定。

規劃國家綠地與濕地

此外,立委諸公不分藍綠,在第13條與16條有關原住民狩獵活動以及當地住民土地開墾的相關規定上,允許國家公園主管機關受理狩獵與開墾的申請及審核。在環保團體力阻下,立委與內政部撤回提案,同意在立院下一會期重新提案討論。

今年520前夕,一群關心國家公園發展的環保人士,發起成立國家公園署的連署活動,希望目前歸屬營建署統轄管理的各國家公園能有專屬的「國家公園署」進行整合與管理,由未來的國家公園署審核與規劃國家綠地及濕地資源,以及公園之規劃。

「國家公園是國土永續發展的核心價值,」台大地理環境資源系教授暨國家公園學會理事長張長義言簡意賅的點出了國家公園的重要性。因為如果一個國家承諾要國家的環境得以永續經營,勢必會妥善保護國家公園的發展;而觀察一個國家公園的發展,也可一窺這個國家的環境政策。

「國家公園署的成立已經喊了好幾年了,只是一直不被政府重視,」「如果國家公園署能成立,起碼達成了一定的宣示意義,表示我們對國土永續發展與永續規劃的一種承諾。」張長義說。

如果政府要讓國際社會知道台灣對環境保護的努力,張長義建議,其實可以從設立國家公園署開始;不僅事半功倍,而且不用花費大筆經費;如果國家公園署能成立,將對提升台灣形象有重大的助益;因為外國很容易就可以觀察台灣國家公園管理的品質。張長義舉比利時和英國兩則對太魯閣公園的報導為例,說明外國人多麼著迷太魯閣峽谷的壯麗風景。一篇比利時的報導描述太魯閣為世界五大奇景之一;而另一篇英國報導則認為太魯閣值得列為一生必來的景點之一。

強枝弱幹 無法統合資源

目前執行國家公園管理的機關,僅止於分散全國各地各自為政的各個國家公園管理處。各國家公園管理處在行政編制上是隸屬營建署。而營建署署本部的內部單位「國家公園管理組」掌理國家公園之規劃建設、經營管理;都會公園之規劃管理,以及自然生態保育與協調等事項。「國家公園組」與各國家公園管理處之間在行政位階上是屬於平等的關係,而非上下從屬關係。七大國家公園管理處與一個「營建署國家公園組」,此種「強枝弱幹」的編制,幾乎無法統整及有效保護全國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

國家公園署之遲遲沒有成立,並不是因為遭遇什麼強大的反對,而是由於過去未獲政府正視。張長義與許多環保人士都認為,其實只要內政部作內部組織調整,無須立法院立法,內政部即可在內政部內成立國家公園署。不過目前國家公園署的難產,張長義解釋,就如同國家公園產生不易的問題,是一體兩面,兩者面臨著同樣結構性的問題。

潛在衝突多 靠溝通化解

在國家公園的經營管理上,各公園的管理處所可能遇到的衝突,包括了與同為公部門的林務局或其他學術單位在管轄權上的衝突—例如林班地與實驗農場。各管理處也會遭遇當地住民—不論原住民或漢人—對生產、狩獵以及商業行為上因遭受限制而反彈所起的抗爭—就像溫泉旅館的興建、水上摩托車經營、山葵種植執照等等為例。張長義回憶道一管理處處長取締了國家公園內的違建,隨之而來的竟是隔天兩部管理處的車輛遭縱火焚燬。如果一座國家公園的管理處就遭遇到如此多的問題,掌管全國國家公園的「國家公園署」必然面臨更多的挑戰;而這是為何國家公園署催生不易的原因之一。

「面對這些潛在的衝突,公部門與當地住民還是可以透過努力溝通而達成雙贏的結果,共存共榮。」「若將國家公園當作是一個有用的資產,大家或許會不再反對國家公園的設立,」張長義提到近年來國家公園設置頻遭阻撓時說到。蘭嶼、綠島與馬告國家公園的設置,都因當地住民反對,而未能設置。再者,「國家公園署」並非單單管理國家公園而已。如張長義所言,「國家公園署」也可規劃全國的綠地與濕地,掌握國土永續經營的方向;而規劃一個肩負如此繁複的責任的「國家公園署」,需要跨部會協調以釐清權責歸屬,而這再再都需行政院與內政部堅定的決心與努力方可成功。

將國家資源帶進社區  以永續為目標

張長義呼籲大家將國家公園的設置當成是一個良善的政策工具,因為它將不斷地將國家資源帶進當地社區。「你一個私人企業可能虧了錢就走了,國家公園不會,」張長義說道。政府不僅每年要編列預算經營國家公園,而且它不像民間企業,說撤就撤。他也不像民間企業以營利為首要而無視對當地各種的剝削,國家公園的各種作為是必定以永續經營為目標。

雖然雙方的溝通可化解歧見達成共識,但該禁止的活動仍然要禁止,這也就是為什麼張長義認為台灣非常需要一部好的國家公園法來清楚規範這些爭端。「就像墾丁的居民希望國家公園不要干預他們經營水上摩托車,許多地方人士都不願意被國家公園管;可是水上摩托車長期而言對地方是不好的,對後代子孫也不好,到時會導致海岸資源被破壞殆盡。國家要求的發展是長期的,可是地方往往要的是短期的;只有兩方互相配合,兼顧長短期目標,才能共造雙贏。」張長義說。

張長義認為地方的參與對國家公園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以南投埔里桃米社區的社區總體營造為例,桃米社區歷經921地震的破壞,現在以經營生態旅遊與民宿為地方帶來新的發展。一個草根、由下而上的自主的力量並以社區永續發展為目標,才造就桃米社區目前令人稱羨的發展。

一個成功的國家公園的另一要素,張長義建議,需要有遠見勇於承擔的政務官。張長義認為一個好的政務官需要負擔與地方溝通協調的責任,並要將遠景化為政策,再將政策具體落實與實踐。張長義坦言目前政務官更換頻繁,常常討好地方勢力屈從地方壓力,或在立法院妥協立委們的各種要求,這種種都讓國家公園的經營蒙上陰影。

「我們需要一個好的國家公園法,跟一個可以做事的機關,國家公園法修法與國家公園署的成立就是我們現在需要的。」張長義語重心長地期待,希望九月的新會期能帶來一絲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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