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國家公園電子報編輯小組
資料提供: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民國84年,臺灣的考古學家首次在東沙島上進行考古挖掘,發現清朝中晚期(18世紀晚期至19世紀)所使用之陶瓷物等碎片和明顯的文化層堆積,取名為「東沙遺址」。該地出土的遺物,以日常生活的陶瓷器為主,另有豬骨、魚骨及貝類等遺留物,以及殘存之柱洞等人類活動的印記,研判應屬於過去漁民在東沙島多次性利用、臨時居留的遺跡。
東沙遺址位置在東沙段85地號土地中段,介於機場跑道和東沙島潟湖之間,面積為1.10公頃,且經高雄市政府於民國99年4月28日公告為市定遺址,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列冊納入保護之範疇,劃入史蹟保存區,作為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的文化史蹟資源。